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高校招聘 > 招聘信息列表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3-27 18:21:04 |  访问:591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双高”培育建设学校。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距省会成都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师范教育系、文化艺术系(公共基础部)、农业技术系、商贸旅游系、工程技术系、中等职业教育部(技师教育部)和职业培训部等9个教学科研单位。

二、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5名,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本次招聘为常态化招聘,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0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面试,名额招满为止。

2.方式

报考者应通过邮箱(553451487@qq.com)直接投递简历进行报名,请务必在“简历”中填写本人的毕业院校及专业名称,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高技能人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得的重要奖励和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主题命名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如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

所有考生携带《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3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心理测试

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岗位考核结束后统一公布考核分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核成绩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名次。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调取查阅报考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和考察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net/Index.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经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定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九、待遇

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视学校及全市紧缺急需情况,视其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成果业绩情况,给予以下激励政策:

1.未取得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满转正后享受我校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待遇;

2.提供安家补助费30万-80万元;

3.提供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4.提供青年教师公寓;

5.在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全力协调,提供帮助;

6.相关待遇可执行绩效工资薪酬,也可灵活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

7.特别优秀者,可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待遇。

十、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025813(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校网址:http://www.msvtc.net/

电子邮箱:553451487@qq.com

附件:

1.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今日招聘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今日招聘网-jrzp.com”)。

推荐:更多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